首先,大部分情况下,一年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但比如车主保额是20万元,那么保养的总金额就不能超过这个数字,超出的部分需要车主自己承担。另外,如果车主一年出险3次以上,且每次赔付金额较大,会被保险公司列入调查名单,要查是否存在保险欺诈行为。如果车主频繁发生,一年内多次出险,大部分理赔,那么第二年保费就会增加,一旦骗保,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继续跟车主续保,严重的会走法律程序。
另一方面,如果车主在一年内信用状况良好,且从未出险或接受过理赔的客户,第二年的保费会有相应的折扣。所以,如果是完全可以自行解决的极小事故,就不需要办理保险手续。后期续保时会发现有些意外出险,反而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而如果事故被判定为对方全责,那么我们根本不需要联系保险公司。应该让对方保险公司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