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醉酒驾驶多久主销案底
1.司机酒后驾车多久了?
前科不可撤销,它永远存在,伴随有前科的人一生。但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犯罪记录:一般指某人过去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罪犯前科制度,在中国法律中,一般是指犯罪记录的档案记录,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留、罚款:
(一)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载客负荷,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且在道路上行驶,就可以依法判刑。
二、什么情况下酒驾不判刑?
1.移动车位类型:该类型被告驾驶车辆的目的不是在道路上行驶,而是移动车位。被告人被他人开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停放好,被告人移动车位擦拭他人车辆或打消防栓而构成犯罪;
2.救治患者:该类被告人系醉酒驾驶将患病家属送至医院急诊或急送至医院陪家属急诊;
3.睡眠休息型:该类型被告人驾车行驶一定距离后自愿放弃酒驾,停车睡觉;
4.间隔酒驾:该类型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在酒店门前,返回酒店取车,间隔数小时或通宵行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到酒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准备上路行驶尚未驶出时被查获;
6.酒驾追尾型:该类型被告血液酒精含量低。虽然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对方也是酒驾,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不仅是醉驾的案底,触犯刑法且被刑事法庭定罪了的情况下,此案底根本就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动就可以被注销了。尽管说犯罪的案底不会对我们普通的生活造成太过严重的阻碍,但毕竟是会在个人的档案履历当中留下不光彩的一笔记录,某些比较特殊的工作岗位也都是再也没有机会可以报考的了。
驾驶员醉酒驾驶要坐牢吗
1.司机酒驾一定要坐牢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处拘留、罚款。
其中,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规定值,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构成危险驾驶罪,通常在一至六个月内被判处拘役。
但在最高人民法院5月1日发布的《关于普通犯罪量刑的指导意见(二)(试行)》第一条第三款中,最新的酒驾规定,如果酒驾情节明显轻微,不构成危害,则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重大轻微情况只有六种,分别是移动车位、救治病人、在车内睡觉休息、间隔酒驾、车还没开出去、酒后驾车追尾。主要涉及六种情况避免被判刑。
所以,当有酒驾的时候,其实按照现在的规定,是不用坐牢的。
二.酒驾的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 mg /100 ml的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所称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3.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
4.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5.存在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7.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查获过程、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血液采样等情况进行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摄照片、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采血前逃逸的,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抽血前再次饮酒,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视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我们必须知道,所有这些酒驾不坐牢的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司机的意图不是故意酒驾,而是在那种情况下他没有选择或者根本没有酒驾的意图。否则,即使酒精含量刚刚达到80毫克,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