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轻信他人
本报热线消息11月25日在泰安,一位泰安市民自称是某驾校的招生代理,只要他在那里交钱,学生就能通过驾照考试。2007年9月,20多人听了他的话,给了他钱,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拿到驾照。
24日,记者见到了钱女士,钱女士已经交钱一年多了,但还没有拿到驾照。钱女士说,由于业务往来,他们单位的同事和于也逐渐熟悉起来。余某说,自己是驾校的招生代理,可以帮钱女士和同事申请驾照。每个人只需要支付1800元的培训费,他就能保证每个人都能拿到驾照。
钱女士说,2007年9月,单位20多名同事因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学习驾驶,向余某支付了每人1800元的培训费。但几个月后,他们中的几个人被安排参加驾驶知识理论考试,其中几个人因为分数低而没有通过考试。他们发现不对劲,责怪于,要求退款。余某以参加过火车培训为由拒绝退钱,并承诺尽快安排考试。然而,余所谓的“尽快”拖了好几个月,始终没有明确的消息。每次打电话,余总是说他会尽快安排。记者几次试图联系于,但他始终没有联系上。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交通部门的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现在驾照的理论考试都采用电脑考试,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示爱来改变分数。于所谓的“通过考试”绝对是骗人的,没有通过理论考试的驾校学生一般是不能直接上车的,所以在培训程序上也存在问题。
泰安市交警对交通违法的进行整治
10日、11日,泰安市交警支队直属大车队在灵山街道检查过往摩托车时,发现8辆车未按规定缴纳交强险,民警依法扣留摩托车,并对8名驾驶员处以应缴保费两倍的经济处罚。
11日下午,泰安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集中整治灵山街与虎山路交叉口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要求过往摩托车驾驶人停车检查。当民警按规定检查一名戴头盔男子的证件时,发现该男子并没有为这辆车购买强力保险,于是临时扣留了摩托车并处以经济处罚。知道自己被罚了两倍的保费,男子激动地对警察说:没想到摩托车还得交交强险。你不能惩罚我。民警耐心向该男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说明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男子听后,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了交通保险。
据了解,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于10日、11日对灵山街道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查处未按规定购买强制保险的摩托车8辆,同时纠正违法行为600余起,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50余名, 10起无证驾驶案件和60余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涉案驾驶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