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半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般来说涉案双方或者多方都有责任,那么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一半该如何赔偿?
因是同责,双方的车损和人员的伤害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限额赔款中,不按比例给予先行赔偿。双方余下超过部分再按照同责,各自承担50%比例进行分摊总的损失款项。
事实上,只有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担50%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时,机动车仍要承担至少60%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谁急着结案
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见。总有人想赚外快,也有人想逃避责任。事故很多。一方或双方都觉得自己时间充裕,所以一直拖拖拉拉。那么是谁急着关闭交通事故呢?
双方都要考虑尽快解决交通事故,拖延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拖延时间越长,取证越困难,维权时能获得的证据越少。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中的短期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为一年,即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有效期后可能无法上诉。
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轻伤,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诉讼时效自收到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之日起计算;受害人受重伤需要住院治疗甚至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从治疗结束或者损失确定之日起计算。不构成残疾的,从治疗结束时算起;构成残疾的,诉讼时效自残疾评定之日起计算。
如果责任方一直拖拖拉拉,建议非责任方直接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如果非责任方一直拖拖拉拉,不愿意处理或打官司,可以停止支付相关费用。这不是逃避责任,而是督促对方起诉和解。如果一年内对方不起诉,过了一年时效就不能起诉,也就是说对方得不到更多的赔偿。届时您只需拿着发票到保险公司申请结案,保险公司会报销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