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刑事诉讼程序:
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者,控制肇事者,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寻找目击证人,勘查事故现场,对肇事逃逸的要及时布置警力进行堵截。进行现场勘查时一定要及时迅速、全面细致。对现场的证据一定要及时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对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及时进行检验、鉴定。
2、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对能否构成刑事案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及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据(鉴定结论),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做出的专业性很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是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正当权利的依据。
3、立案、破案
对经过调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归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报经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的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交通肇事罪:
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30万元以上的金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而是指行为人无法赔偿的金额。按照这个标准,财产直接损失在30万元以下,或者赔偿后损失远远超过30万元但不足30万元的,不构成本罪;(四)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构发生故障而驾驶机动车的;
(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形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6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在诉讼中,一般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往往会提出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
与赔偿相比,剥夺自由无疑是更严厉的惩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交通事故会违反刑法的规定。构成交通事故,需要遵守法律的具体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可以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涉及刑事责任的认定,是以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来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一般交通事故都会造成人员伤亡。然后,根据伤亡的实际情况和整个事故的原因,法院将决定案件是否是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