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驾驶员才会交通肇事
山西成功起诉首例车主交通事故案。
本报讯(记者李通讯员宁峰)禁行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司机是谁?指导司机违法驾驶车辆的实际车主是否同样有责任?11月26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起诉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车主,成功办理山西省首例车主交通肇事案。
3月11日,太原市一辆斯太尔重型自卸车驶入禁行路段。右转时,它撞倒并碾过两名正在过马路的10岁男孩,导致一名儿童当场死亡,另一名受伤。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所有的事故都是司机的责任。案件移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发现本案实际车主李也负有一定责任。经公安人员补充侦查,取得李指使他人非法驾驶的相关证据。
首先,事故现场有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事故现场在限制区域内;泰尔重型自卸车为限行车辆,而李的事故货车在事发前并未在相关部门办理通行证手续;肇事司机任某也指出,他曾询问李某禁行路段是否可以通行,李某坚持要他运输。李的居住地距离案发现场只有100米左右,明知是禁行路段,而他本人是货车司机,靠货车运输生活,应该知道货车的使用规则。
经公开审理,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处任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也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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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车辆所有人指使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事故的并符合该解释第二条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只有交强险保险赔偿应如何赔
1.如何只赔偿交强险?
1.只有交强险的,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如仍有不足,侵权人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机动车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方保险”)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
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一是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不足部分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保商业三险的保险公司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侵权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赔偿限额
当被保险人负责: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当被保险人不负责时:
(1)无死亡伤残赔偿责任11000元(2)无医疗费用赔偿责任1000元。
(3)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三.与赔偿有关的规定
(1)据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责任限额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基本安全需求。
2.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
3.参考国内其他行业和部分地区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二)、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三)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机动车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四)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五)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机动车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美容费和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交强险是购车者必备的保险,但交强险也有责任限额。数额超过限额的,由行为人个人承担。因此,最好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购买汽车商业保险,这样才能得到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