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机动车不得超过核定人数载客,客运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公共汽车超载的处罚是什么?
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一次扣12分;
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违章载货的,处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罚款。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
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经处罚后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