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自主约考4月17号正式实施
从17日开始,驾培实行自管,实行先培训后付费的政策。我们来看看体验驾驶考试政策。
4月17日起,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青海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开始,各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据悉,我省将力争在3至5年内完成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基本建立公开有序、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规范管理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明确、运行高效、公平诚信的驾考管理制度,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不方便、不规范、不经济的问题。
实施“充电前培训”
《意见》明确,今后我省将开展驾驶员分类教育培训。逐步建设以高职院校为依托的大型客货运车辆驾驶员职业教育基地;积极引导省内有资质的一流驾驶培训机构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员培训基地;鼓励具备小型汽车驾驶培训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优化培训方式。
《意见》提出,驾培机构应根据培训大纲细化分科目计时培训的计时收费标准。当地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后,驾培机构应披露费用项目和标准,让学员了解小时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收取培训信息卡费、证书费等费用。改变驾培机构一次性提前领取全部培训费的模式,落实“先培训、后收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方便学员缴费。
此外,12月31日前,我省将实现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和考试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驾培机构应为学员提供电话、互联网、手机APP等预约培训方式,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期;每个季度都会公开教练培训质量、诚信考核、学员评价等信息,方便学员选择可信度高的教练学习驾驶实践。具备残疾人驾驶培训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将同步推进改革工作,为残疾人报名、预约培训、安排考试提供绿色通道保障服务。
考场建设会有标准。
在考场建设方面,2016-,我省将综合考虑人口和市场需求,在现有基础上新建或租赁21个科目二考场和36个科目三智能考场。
内需考场设置停车区、综合服务区、候考区、候考区、监控室等功能区,安装使用公安部备案的智能测评考试系统。
《意见》还对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二科目考场:大型车辆考场使用面积不小于85亩(含),有4辆以上大中型面包车进行考试。中型客车考场可作为大型车辆考场,不需要额外建设。小型车辆考场面积不少于30亩(含),并有2辆以上小型客车进行考试。
科目三考场:大型车辆单条考试路线距离不小于10公里,小型车辆不小于3公里,每种车型考试路线不少于3条,可满足16个基本项目的考试要求。
此外,租用考场后,交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考场位置和考试容量等信息,让考生自主选择考场。
以后可以通过互联网预约。
今年7月1日前,全省各地交警支队车辆管理部门需要最大限度预约考试,消化学生考试积压,缓解自我申请前的工作压力。开通考试预约平台和12123服务电话,在车辆管理营业厅设置考试预约窗口,供考生报名和办理考试预约业务。根据自愿原则,驾校可以授权有需要的考生使用考试平台进行报考。改变驾校统一收取的做法,实行预定考试确认后按科目收取考试费,不强制一次收取全部费用。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和运营商完成我省(市、州)12123语音短信业务,及时有效推送确认预约成功的短信。我省自动驾驶考试如何预约?我省自主预约考试范围如下:首次申请或申请增加大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车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可自主预约初试和补考。
驾考信息平台应实时公布本市、州各考场的考试时间、地点、人数和考试容量,为考生提供信息参考。
考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电话、车辆管理窗口、驾校预约考试等多种渠道,在驾考信息平台注册认证,按照预约确认的时间、地点自行参加考试。
考生自行预约后,将通过互联网或在银行网点、车辆管理所、考场收费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科目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将来驾校可以退掉“差评”教练。
《意见》要求驾培机构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足额配备教练员、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提倡设置个性化、差异化的教学内容。
驾培机构还应及时查询教练员交通违法信息,聘请驾驶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较高的驾驶员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记录、有死亡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要学生财物的驾驶员担任教练员。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差、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及时退休。
有驾驶经验的人可以参加自学直接考试。
今后我省将规范行政许可,进一步开放驾培市场。加强市场引导,建立驾培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简化工作程序,确保驾培机构独立运营。
《意见》还明确,放开对异地申请大中型面包车驾驶证的限制。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和报名参加考试。取得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请驾驶证的需要,也可以将个人驾驶证信息转移到具有培训考试资格的区域培训考试,异地发布补领驾驶证,参与驾驶证核验,提交体检证明。
温馨提醒:
有驾驶经验的人可以参加自学直接考试。有驾驶经验的人员,如驾驶证被注销的人员,年龄、身体状况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的法定条件的,可以不学习直接报考,各科考试合格后发给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吊销的人员除外。
青浦区网上预约驾照考试系统入口
欢迎使用青浦区网上预约驾驶证考试系统!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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