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以上车祸赔偿误工费吗
1.你会补偿60岁以上的车祸损失的时间吗?
交通事故造成的时间损失,60岁以上的老人也有,需要判断是否有收入。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只规定了误工期限的限制和误工收入的标准,没有规定误工的年龄。法律规定,单位应与60岁以上的人接触。本规定仅适用于60周岁以上不能再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没有明确规定60周岁以上的人不能再以劳动换取劳动报酬。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所有公民,无论年龄大小,都有劳动的权利和自由。
二.失去时间的证据
至于证明损失时间数额的证据,一是收入的证据,二是损失时间的证据。
收入证据的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收入水平数据;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时间损失的证据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出具医嘱,对休息时间、营养、护理时间提出建议;
2.工作单位可以出具伤者误工证明;
3.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延期期限,由鉴定文书确定延期时间。
一些肇事者在判断车祸赔偿时过于武断。事实上,很多退休老人赚取的不只是退休金,还有雇主提供给客户的工资。比如很多医院的医生或者教授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在医院返聘的当事人是不会给工资的,只要有工资收入,就可以主张损失的时间。
62岁交通事故还有误工费吗
1-62岁发生交通事故有时间损失吗?
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老年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一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索赔误工费所需的证据材料有:
遗失工作证明、银行流水、完税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如果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损失工本费的赔偿金额只能按照行业标准计算。
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以往《办法》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其他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区分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标准;二是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数额的赔偿标准。
四.法律依据
新规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规定相应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而是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执行”。当然,这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但由于国家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只能依据本司法解释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也会对受害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也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相应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在计算损失的时间费用时,也会根据受害人的平均收入和损失的时间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