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号不可以转让到别人名下的。车牌是不允许买卖的,车主在转移或者报废车辆以后,只有车主本人才能向车管所申请提出保留车牌。没有再次使用的原号牌号码会自动回到车管所的机动号牌库里封存,就不会再重新放出来。
以下是车辆编排的相关规定:
1、第一条:为加强对试行的“二OO二”式机动车号牌(以下简称号牌)的登记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执法的准确有效,方便群众选择体现个性意愿的机动车号牌,制订本规则;
2、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号牌。规定号牌号码的排列方式、字符种类、位数及其组合方式;
3、第三条:机动车号牌号码由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和号牌编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