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房间内容存储时间不少于15天备查。
2016年4月13日,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直播平台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网络直播房间必须标识水印;内容存储时间不少于15天备查;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审核人员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进行24小时实时监管。
继广电总局对网络直播作出要求后,国家网信办11月4日正式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其中对直播平台和主播的“双资质”规定以及“先审后发”、“即时阻断”的要求都给出了说明。国内目前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行业火热,但一些低俗甚至违法行为伴有发生。网信办《规定》明确了四个关键词:双资质、总编辑、先审后发、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规定》提出“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主播需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直播平台需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简而言之,平台需要牌照,主播需要实名。《规定》还要求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试听节目等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