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根据我国现行的的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其所承担的为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所要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没有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但连带保证人是没有此项权利的。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