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曾是由国土资源部管理的负责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和组织海洋科技研究工作的国家局。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海洋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将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将国家海洋局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海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