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需要间隔十日以后,申请人可以重新预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均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考试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一般包括: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一般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