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离婚收费标准: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