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包括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间借贷是不会坐牢的,这就是民间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只涉及到民事纠纷,没有构成违法和犯罪行为,不需要坐牢。
但是经过出借人的起诉,借款人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