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等级可划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是轻微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是一般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