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等于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除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换句话说,如果补贴产妇低于产假期间个人的工资标准,则雇主必须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大于该人的产假期限,则必须享受标准的个人工资。雇主必须将全部款项支付给该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