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不能保释,看守所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3、取保候审申请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