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命名规则(台风命名规则表)

生活常识2024-09-11 15:09:19佚名

台风命名规则(台风命名规则表)

1、命名规则:文雅,有和平之意。目前所用的西太平洋台风的名称很少有灾难的意义,委员会规定选择名称的原则是:文雅,有和平之意,不能为各国带来麻烦、不涉及商业命名,因此各国选择的多以自然美景、动物植物来为台风命名,因此有了中国传说中的神奇形象孙悟空、美丽的玉兔,有了密克罗尼西亚传说中的风神“艾云尼”,柬埔寨的树木“科罗旺”、马来西亚的水果“浪卡”以及泰国的绿宝石“莫拉克”。同时,为避免一名多译造成的不必要的混乱,中国中央气象台和香港天文台、中国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台经过协商,已确定了一套统一的中文译名。

2、命名的演变:140个名字轮换重复使用。为避免台风名称的混乱,1997年11月25日-12月1日,有关国家和地区在香港举行的世界气象组织(简称WMO)台风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决定规范台风的命名,其中,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热带气旋,采用具有亚洲风格的名字命名。其命名方法是:事先制定一个命名表,然后按照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使用。该命名表共140个名字,由WMO所属的亚太地区的柬埔寨、中国、朝鲜、香港地区、日本、老挝、澳门、马来西亚等14个成员国和地区提供,中国大陆提供的10个名称是:龙王、悟空、玉兔、海燕、风神、海神、杜鹃、电母、海马和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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