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实法律规定员工准备辞职时应该写的不是辞职报告,而是辞职通知书,对于试员期的员工来说,提前三天写就可以了,对于正式员工来说,提前一个月写提交给领导就可以了,目的是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自己打算辞职,以便用人单位提前做好准备,招聘新人来接替岗位,避免产生员工辞职,结果工作无法交接的情况,对于员工个人和单位来说都是好的,好聚好散嘛,走了工作当然要交接给他们,并适当教其相关工作内容和做法。
2、辞职通知书中,一般会注明填写时间,何时正式离开公司,原因是什么,当然这个原因不一定得是真实的原因,只要是合理的理由都可以的,用人单位也不能因为理由不充分而拒绝接受员工的辞职要求,这只是一张通知书,告诉用人单位,我准备走了,你开始招人代替我吧。
3、自离是一个不好的办法,这是一个万不得已才实施的办法,比如某个公司不遵守劳动法,硬要求公司填写所谓的辞职申请表,领导不批就不让辞,这是不正规的,于是大家没办法,才自离的,这个方法不好,因为当你去另一家公司的时候,他们会要求要离职证明,而自离意味着你拿不到离职证明,而且他们会向前一家公司打听你的行为和工作等各种情况,如果自离,无疑会对你的下一次求职带来不利。
4、况且一般正规的公司会按劳动法走,不会强留人,所以还是提前写辞职通知书,交接工作,到期后,再拿好离职证明等离开,做好有始有终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