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岗位,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依照标准工时制度岗位计算加班工资的规定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该周期内累计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标准工时制度岗位延长工作时间计算加班工资的规定支付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标准工时制度岗位法定节假日计算加班工资的规定支付工资。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不适用标准工时制度岗位计算加班工资的规定。
举例计算
如,某人正常工作月工资为2000元,即日工资为91.95元,时工资为11.49元。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一个小时的工资为17.23元,假如每月平日加班共6小时,那么该月总工资为2103.38元。
2、休息日(即公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一个小时22.99元,休息日上班算作全天加班,所以休息日工作一天(按8小时算)工资为183.91元。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一小时的工资为34.48元,法定休假日上班算作全天加班,所以法定休假日上班一天(按8小时算)工资为275.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