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202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即将开始申报啦,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上述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元/人。
三、申报时间
202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网上首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目前,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采取毕业生个人申报—系统校验—学校初审—学校公示、集中申领—人社部门复核——发放补贴资金的流程进行。
个人申报具体途径及流程如下:
1.通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点击进入)的“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事项
或直接登录“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点击进入)的“学生入口”,选择“个人登录”,在三种登录方式中选择一种:
(1)账号密码登录;
(2)手机号登录;
(3)赣服通扫描登录。
2.确因不便网上申请的,可向所属院校就业部门线下申报。
五、所需材料
毕业生需签署申请承诺并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若系统提示“系统审核通过”,则无需上传材料。
(一)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或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提供一种即可。
(二)困难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领困难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低保金发放凭证;
(2)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2.残疾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3.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的贷款合同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2)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须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4.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户籍地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确认其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的证明材料。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1)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