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精神,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助,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助,创业项目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照参加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办理渠道:毕业生向培训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2、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办理渠道: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标准为不超过300元/人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办理渠道:毕业生向评价机构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渠道:毕业生向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5、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孤儿、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申请领取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向就读院校申报
6、创业带动就业补助
高校毕业生创业,在我市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3人(含3人)以下的、4-5人的、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就业6人及以上的,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办理渠道:毕业生向创业地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7、创业项目补助
实施“兰州启航”大学生创业扶持行动,扶持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对专家评审认定的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吸纳就业多的优秀创业项目或参加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且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办理渠道:拟参加评比创业项目在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
8、一次性创业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向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毕业生到创业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办
信息来源:兰州组工(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