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户口恢复办理指南
居民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申请条件:
未在国(境)外取得定居资格的出国人员,在我市恢复户口
申请材料:
最后一次入境时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或《回国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复退军人恢复户口
申请条件:
我市居民入伍户口注销,退役后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材料:
落户地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到场填写《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申请条件:
我市居民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回原籍恢复户口(2003年8月7日以后不再注销户口),征得户主、房主同意。
办理材料:
1.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2. 居民户口簿(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或原户口注销地同一区域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在现实际居住地办理落户的)。
3.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5. 户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非华侨身份回国恢复户口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申请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
4、恢复户口通知单
5、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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