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确认申领条件及申领标准
▪ 参保缴费1年以上;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二、准备申请材料
▪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选择申请渠道
▪ 线下申领,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网上申报,可戳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查询→失业金申领渠道
▪ 异地就业缴纳社保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请,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四、办理申请
扫描下方葵花码,进入【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 领取【电子社保卡】(如已领取可忽略)➡ 进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页面➡ 点击【去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