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生儿医保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答:大连新生儿参加的为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享受门诊统筹报销、住院统筹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具体的报销标准请见下文。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在特殊三级(包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下同)、其他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按规定不评定级别的医疗机构按照一级医院标准执行)及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350元、250元、150元;超过上述起付标准以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0%、50%、55%、60%。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
住院统筹报销待遇
在三级医院、二级及专科医院、一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护理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1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75%、85%、90%、9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由大病保险按以下标准分段报销,补偿额度累进结算,不设封顶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0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支付6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5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支付65%;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0%。2023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