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间手术相关规定
1. 实施范围:市级统筹地区内经业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及外科类专科医院,具备相应资质及设备的日间手术中心。
2. 具备独立的手术室(配备必要的麻醉设施)和术后恢复病区,建立完善的急救体制且配备经验丰富的外科医师、麻醉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日间手术中心,可持相关资料向市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结算资格,经备案同意方可实行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结算。
3. 日间手术病种医疗费用限额是指从门诊到接受规范化治疗后出院,整个过程发生的术前检查、手术、麻醉、护理以及术后随访等符合目录范围的所有费用。
4.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日间手术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病种支付政策规定执行。个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外,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5. 实施日间手术期间出现手术并发症或术后并发症等情况,可按病情转入相应科室住院治疗,其在日间手术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二. 床日付费病种
序号 | 病种名称 | 结算标准(元/日) |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
1 | 精神疾病 | 215 | 122 | 107 |
2 | 结核病 | 325 | 260 |
按床日付费结算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药品、治疗、护理、耗材、床位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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