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认定我市高层次人才:
全职新引进:从外地进入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第一至六类人才。除属市外人才飞地的人才外,全职新引进人才的人事关系应在我市,并在我市缴纳社保、个税。
本地培养:在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经培养达到第一至三类人才认定条件。除属市外人才飞地的人才外,本地培养人才的人事关系应在我市,并在我市缴纳社保、个税。
柔性引进: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人事或社保关系不在我市的第一至四类人才,本人每年在茂工作累计60个工作日以上。
(二)申报第一、二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第三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第四、五类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第六类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以签订正式合同、协议时间为准。如属我市重点引进的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和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滨海校区人才申报第四类人才的,截至确立人事劳动关系之日,近三年工作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2.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到位经费理工科100万元或人文社科类学科30万元,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名前4名)或二等奖(本人排前3名)或三等奖(本人排名前2名),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在国内有特别影响及特别突出学术价值。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6.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
(四)以下新引进人员不纳入高层次人才申报范围:
1.已享受过企业举荐人才等市级同类型人才政策财政补贴的人员。
2.茂名石化公司、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滨海校区对应第五类人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