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汽车消费券2023发放时间:
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12日(以发票时间为准)
申领资金达到上限后,活动同步结束。个人消费者在聊城市购买新乘用汽车,并取得聊城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上牌时间不得迟于2023年12月28日。
补充:消费券申领: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共计360万元,数量有限,以首次上传成功时间为序。
申领系统将于11月20日上午10:00开启,额度用完系统自动关闭新用户上传通道,退回用户可修改资料,系统将于12月30日0点关闭。
申领消费券金额和剩余资金额将从11月21日起通过“聊城商务”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购车人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汽车消费券,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2.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3.机动车行驶证:需上传主页和副页。
4.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5.报废旧车购置新车,除以上材料外,需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市商务局负责审核购车时间、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在公布名单范围、以及上传资料的完整性。审核通过后,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