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地方特产2024-08-08 17:31:26佚名

沈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

  对毕业年度(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和离校两年内(以毕业证登记时间为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沈阳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注:(一)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即:本人按月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补贴部分后发放至领取补贴本人银行卡。

  (二)已申领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后出现以下情况,终止其补贴并不得再次申请:

  1.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养老保险;

  2.本人申请提出退出保险补贴政策;

  3.企业法人(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

  4.死亡;

  5.其他应终止发放的情况。

  (三)申请人如学历提升,取得学籍后补贴停止发放,待符合条件时可再次申请。

  (四)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可单独申请。

  (五)大额医疗保险费不予以补贴。

  (六)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不予补发,按提交申请当月起予以发放。

  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非我市户籍的申请人额外提供居住证原件;

  (三)本人领取补贴银行卡;

  (四)未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申请人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办理

  渠道1:线下办理

  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渠道2:线上办理

  沈阳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点击查看)

  违规处理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对弄虚作假骗取保险补贴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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