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件
审批人: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结果: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审查标准:工作人员通过实体大厅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受理
审批人: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结果: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审查标准:工作人员通过实体大厅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3、审核
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于不符合经办条件的,反馈不予办理原因。
审查标准:由业务办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办理。
4、决定
办理结果:在经办完成后,进行复核、审核后办结。
审查标准:由业务办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及经办结果进行复核。
5、送达
办理结果: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审查标准:生成办理结果后,向申请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