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
全职在我市中心城区创新创业(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宿园区、洋河新区)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含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或创办企业属于“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及20条产业链上的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领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才生活补贴的各类人才应为当年度从市外新引进(不含县区间流动)。
2、全职就业人才应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自主创业人才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完成注册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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