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改变。
仍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可办理人员参保登记业务或停保登记业务
每月7-10日为封机期,用人单位可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模块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增员申报。
优化调整社自保费申报缴纳流程是指:
2023年12月1日起,改为用人单位不再向人社部门,而是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个人参保证明和单位参保证明开具等业务仍由人社部门办理,流程不变。
地方特产2024-01-15 19:30:42佚名
没有改变。
仍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可办理人员参保登记业务或停保登记业务
每月7-10日为封机期,用人单位可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模块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增员申报。
优化调整社自保费申报缴纳流程是指:
2023年12月1日起,改为用人单位不再向人社部门,而是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个人参保证明和单位参保证明开具等业务仍由人社部门办理,流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