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济宁最低工资标准
自2023年10月1日起,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山东省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21〕169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