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交申请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要经过哪些流程?
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实地调查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13个工作日内采用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核实→乡镇(街道)2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长期公布。审核确认全过程在15至18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一证一书”。
“一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一书”:《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同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原则上应当在线进行电子授权,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电子授权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承诺主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入户收取《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办理渠道:
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除了可以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还可以通过手机打开支付宝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救助事项自助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