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3-08-18 18:49:17未知

许昌市建安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资料齐全、准确,给予受理

  一、申请: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填写《许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二、初审:社区初审,1、社区只自受理之日起10各工作日内,进行入户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实。2、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社区辖区内公示3天。3、公示期满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将符合条件家庭申请资料及公示报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及复审意见交至市住房保障中心。

  四、联审: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与住房困难家庭(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号分别整理汇总后,上报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审查任务分解至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联审任务于10个工作日将书面审查结果反馈至市住房保障中心。

  五、审批: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经联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汇总材料报送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小组,领导小组召开联审会议,提出审核意见。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5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本文标签: 住房  家庭  符合条件  领导小组  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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