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3-11-14 13:39:19佚名

南通海安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一、参保对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保登记

  参保人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线上登记(常年正常缴费人员无需关注此项)。

  路径:“江苏智慧人社”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陆→企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二次认证→上传材料(身份证)→提交

  三、缴费基数及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 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示例] 张三为灵活就业人员,若张三在2023年1-12月期间以第一档缴费基数缴纳2023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则每月应缴纳4494*20%=898.8元,全年应缴纳898.8*12=10785.6元。

  四、缴费时间

  1.按月缴纳,每年的年度养老保险费最后的征缴期限为每年12月25日,逾期不可补缴;

  2.不得提前预缴: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提前预缴当期之后的养老保险费(如8月份可以缴纳1-8月份的养老保险费,不可以缴纳9-12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3.已签订银行卡代扣协议人员的缴费:参保人员需在每月20日前在银行卡存足金额,每月21-25日左右扣款;年中有未缴月份的代扣人员请于12月9日前上足余额,12月10日开始补扣。如由于余额不足导致扣缴未成功的人员需通过微信等其他途径在当年征缴期限内自行缴费,跨年则不可补缴。

  五、缴费途径:

  六、凭证打印

  个人通过卡扣缴费的,银行回单即作为缴费凭证;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APP等渠道缴费的,可打印缴费记录作为凭证;通过银行柜面缴纳或银行代扣的,银行打印的“银行缴费凭证”作为缴费凭证;在人社窗口POS机刷卡缴费打印的收据作为缴费凭证。

  缴费人也可自行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侧“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4433/zrr/templates/dzswj/sbf/sbfjnpz/sbfdzpzdy_new.jsp)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并提交后,即可查询和打印社保费电子发票。

  七、友情提醒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2.“4050”等困难失业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所辖村(社区)服务窗口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前进行2022年未缴费月度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八、咨询途径

  参保缴费人员如有缴费档次、上下限、缴费标准等政策类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热线;缴费途径、缴费操作等疑问,可拨打12366税务咨询热线。

  附: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微信支付二维码: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支付宝支付二维码:

本文标签: 灵活  凭证  就业人员  基数  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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