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庐江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政策解读

地方特产2022-06-20 13:03:25佚名

2022庐江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6月16日,县教体局印发了《庐江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01

  《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20〕3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合肥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2〕49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近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会议部署,规范高中阶段招生行为,持续推进庐江县高中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02

  《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共分七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政策性加分、高中阶段招生、组织领导、工作要求。主要附件为《庐江县2022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

   03

  2022年“中考”时间安排和总分值和去年有变化吗?

  没有。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2年中考时间与2021年一致。九年级具体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6日,八年级生物学、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7日下午。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

  考试总分值和去年保持一致,满分750分,即: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10分。

   04

  在县外参加中考的考生,今年能否报考庐江县公民办普通高中?

  不能。从2020年开始,省教育厅已要求公民办普通高中只能在县内招生。2022年,省教育厅再次强调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市区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面向我县招生,我县公民办普通高中也不得面向我市其他县(市)和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但不得跨合肥市招生。所以,在我县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报考县外普通高中,县外普通高中也不得招收我县中考考生(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等校经省市批准可以面向我县招生)。

  若有非经批准的县外普通高中来我县招生,请考生及家长不要听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无法建立学籍等不良后果。

   05

  今年庐江中学是否继续招收“筱湘创新班”?

  是的。庐江中学2022级“筱湘创新班”计划招生40人(包含在总计划1300人之内)。今年录取成绩的折算方法为中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75%+学科考核成绩(百分制)×25%。

   06

  今年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是否招收篮球、足球特长生?

  是的。篮球自主招生10名(男生);足球自主招生10名(男生)。要求为今年报名参加庐江县中考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不低于54分,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所有报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自行购买短期意外综合险。

   07

  2022年我县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多少?

  2022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内,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

   08

  今年哪些学生享受政策性加分?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根据《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本条中凡未明确“含退役军人”的,均要求为现役军人),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增加20分投档。②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退役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7)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公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规定执行。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执行。

  (9)2020年支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考生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加分。

   09

  填报志愿要注意哪些事项?

  各初中学校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任何人不得代填或引导考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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