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庐江县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庐江县中考招生政策)

地方特产2022-06-20 13:03:25佚名

2022庐江县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庐江县中考招生政策)

  庐江县2022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我县2022年中招工作,根据《合肥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

  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2022届、2021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以及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足球特长生只招收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非我县户籍人员子女,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与我县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县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职学校。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职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2年中考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职学校志愿。

  二、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标准以及课程改革等因素,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2022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我县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实际核定。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1。

  三、志愿设置、填报和投挡

  今年我县高中阶段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第二阶段是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录取。所有考生志愿均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考生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打印确认并签字。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和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不含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

  五年制(3+2)高职、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按省规定进行。

  录取按批次顺序依次进行,上一批次录取结束方可进入下一批次投档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由其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上网报名填报中考志愿。志愿填报实行“知分填报”,即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庐江县2022年中招志愿填报方案》(另文印发)。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合肥十中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计划单列,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2〕25号)执行。

  填报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按其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作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

  根据全县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试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理化生实验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020届及以前的考生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普通高中录取从7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批次顺序依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及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录取次序为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统招生(减去自主招生计划)、指标到校生、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其中,篮球、足球自主招生提前录取)。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后,对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由县教体局收回集中使用。

  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不含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

  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

  (一)普通高中。

  1.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自主招生(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考生须达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3.录取方法。

  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化生实验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一次性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

  (1)计划安排。

  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不含自主招生)的85%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县内各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予以安排并公布。

  (2)填报条件。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的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原因从县外随迁转学到我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因布局调整、学校因灾受损分流等原因,就读学校有调整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县内转学和初中阶段“人籍分离”学生),可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其中,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原因从县外随迁转学到我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5.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等自主招生。

  (1)庐江中学2022级“筱湘创新班”计划招生40人,招生方案见附件2-2。

  (2)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2-3。

  (3)市区两校招生。合肥二中面向四县一市招收美术特色班50人,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90%,由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合肥十中承办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面向全省自主招收80名应届毕业生,招生办法咨询合肥十中。

  6.民办普通高中对外招生。

  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审批地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对县外市内招生。

  7.补录工作。

  县招生办将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实行征集志愿录取。补录办法由县招生办另行制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

  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招生。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都须进入统一招生平台,未进入招生平台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招生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招生政策,积极通过校园网、橱窗、班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及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宣传政策,尤其是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条件、网上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等,耐心做好解释和具体指导工作。对考生报考资格、政策性加分、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等条件要严格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二)自主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科学制定招生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报名资格,科学设置测试项目,按照招生实施方案组织专业考核,确定合格人数。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度,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生办法、预录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校要正确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升学志愿,让其在填报志愿前充分了解填报学校的办学特色、管理方式(如庐江二中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庐江三中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发展集团管理)、收费标准等事宜。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合理填报升学志愿,免受社会机构或个人的虚假宣传误导。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成本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发改委(物价管理职能)批准后执行。经批准后的收费标准,要写入招生简章及入学须知等宣传材料,学校须严格按标准分学期收取有关费用,严禁收取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没有下达招生计划、不具备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专业,一律不得进行中职招生、不得与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各中职学校要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积极调整专业结构。要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控制招生规模。要不断创新招生模式和教学方式,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

  附件:

  2-1. 庐江县2022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2-2. 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招生方案。

  2-3. 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附件2-1

  庐江县2022年普通高中和中专、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2-2

  庐江中学2022年“筱湘创新班”招生方案

  一、创办背景

  安徽省庐江中学始建于1903年,由清末举人卢国华(1866—1927,字筱湘)创办,时名“庐江中学堂”,后几易其名,1952年更名为“安徽省庐江中学”并沿用至今。为纪念卢国华先生,庐江中学校园内建设了“筱湘湖”。为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进一步弘扬“集体陶镕、砥砺切磋、以求进益”的庐中精神,培养新时代杰出人才,继续举办庐江中学2022级“筱湘创新班”。

  二、招生计划

  庐江中学2022级“筱湘创新班”计划招生40人(包含在总计划1300人之内)。依据学校办学特色,本着稳步推进的原则,2022年招收的创新班基础学科为数学和物理。

  三、报名条件

  在庐江县报名参加中考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初中阶段学业成绩突出,在数学和物理学科有一定特长和潜质,获得初中学校推荐资格。

  四、招生程序

  (一)初中学校推荐。

  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推荐资格。各初中学校结合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抽测和庐江县2022年初中毕业班质量检测成绩,推荐道德品德良好、综合素质优秀、心理健康、数理学科有特长的考生,各学校推荐人数见附件2-2-1。

  1.各校要将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考生推荐政策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回应家长咨询。

  2.各校要成立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考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核算考生相关统一考试的成绩,据实填报总分名次、学科名次,并综合确定考生在本校推荐对象中的总排名。

  3.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初中毕业学校校园网或校园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审核。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具备推荐资格的考生按排序填写汇总表,将汇总表电子档在6月11日之前发至yuwh1968@163.com,并将推荐考生汇总表(附件2-2-3)、《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推荐表》(附件2-2-2)和家庭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在6月11日集中送至庐江中学行政楼一楼教务处104室办理报名手续。咨询电话:18919670183、87326277、87326076。

  (三)学科考核。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学科考核。考生于6月19日上午7:30前到达庐江中学报到。

  学科考核通过抽签采取双随机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学科核心素养评价、数理学科学习潜质测评。考生无需专门准备。

  按招生计划的3倍从学科考核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通过庐江中学网站公布。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方法为中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75%+学科考核成绩(百分制)×25%。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折算后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中考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文化课等级、语数外三科文化课考试总分等从高到低排序。

  (五)招生录取。

  学科考核入围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所有批次的志愿。县招生办依据庐江中学提供的入围考生名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第一批次提前录取,考生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各批次正常录取。

  五、“筱湘创新班”办学特色

  1.师资配备。庐江中学将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授课教师,组建理念先进、经验丰富、作风扎实、业务精湛的教师团队,同时,由县委、县政府面向全国引进的名校硕士、博士担任学科竞赛辅导老师。

  2.实行导师制。全方位了解“筱湘创新班”学生心理、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3.“筱湘创新班”根据学生特长,设置个性化课程。

  4.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优先、多次享受各级各类助学金。

  5.各类评先评优,优先推荐“筱湘创新班”学生。

  6.在奥赛培训、强基计划培训、尖子生培养等方面,优先推荐“筱湘创新班”学生,并给予适当的补助。

  7.独立教学区域,与上届创新班学生相互切磋,共同进步。

  附件:

  2-2-1.各初中学校推荐指标;

  2-2-2.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推荐表;

  2-2-3.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推荐汇总表。

  附件2-2-1

  各初中学校推荐指标

  

  

  附件2-2-2

  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推荐表

  序号:

  

  

  附件2-2-3

  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推荐汇总表

  

  备注:1.本表填满后可添加。

  2.按学校对推荐考生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填写。

   3.“名次1”为九年级上学期期末抽测总分成绩年级名次;“名次2”为九年级上学期期末抽测数学物理总分年级名次;“名次3”为庐江县2022年初中毕业班质量检测总分年级名次;“名次4”为庐江县2022年初中毕业班质量检测数学物理总分年级名次。

  附件2-3

  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2022年篮球体育传统

  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合肥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参照《合肥市市区2022年高中校园篮球、校园足球定点学校专业测试招生实施办法》(合教秘〔2022〕4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 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特长提供机会,创造条件。

  2. 为形成和发展学校的教育特色创造条件。

  二、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自愿、择优录取。

  三、招生名额

  1. 篮球自主招生:10名(男生)。

  2. 足球自主招生:10名(男生)。

  四、报名条件及资格

  1. 今年报名参加中考的2022年庐江县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志于在高中阶段发展校园篮球、足球运动的毕业生。

  2.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 2022年体育考试成绩不低于54分。中考体育免试考生不得填报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

  4. 符合以下报名资格:

  (1)篮球:具备较好的篮球基本技术,身高175cm以上,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初中生篮球赛前八名的队员,或未参加初中生篮球赛但具有篮球运动特长,身高、运动技术、运动能力或身体素质突出的学生,须经班主任、体育老师书写推荐信并出具学校证明。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在初中阶段无严重违纪行为。

  (2)足球:具备较好的足球基本功,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初中生足球赛前八名的队员,或未参加初中生足球赛但具有足球运动特长,运动技术、运动能力或身体素质突出的学生,须经班主任、体育老师书写推荐信并出具学校证明。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在初中阶段无严重违纪行为。

  5.所有报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自行购买短期意外综合险,购买保险后凭保单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6月17—20日凭中考准考证、体育考试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初中毕业学校推荐函,近期2寸照片3张、短期意外综合险保单到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报名,接受学校资格审查(包括相关材料及专业特质,品行端正、初中无严重违纪行为),逾期不再办理。6月21日,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将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县招生办,报名统计情况报基教科,6月22日,基教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资格终审。

  报名地点: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教务处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87416921、87416465

  六、专业测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由县教体局组织的专业测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公布的方法,由县教体局安全教育科牵头组织。

  专业测试项目、时间、方法及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合格认证:测试成绩60分及其以上为专业测试合格。

  七、审核公示

  专业测试结果将在县政府网、“庐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志愿填报

  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须填报该校志愿,否则视为无效。

  九、择优录取

  填报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根据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办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前十名考生中有成绩并列的,对并列考生则按实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再相同,则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计划。

  十、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不填报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志愿,不能录取。

  3.凡按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条件招收录取的学生,要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入学后不得拒绝参加学校安排的训练和有关体育赛事活动。

  4. 相关招生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专业测试的,应主动回避。凡在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考务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不得擅自承诺;严禁接受考生家长宴请、馈赠。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举报电话:82563603(县教体局安全教育科)、87331123(县招生办)、87312552(县教体局基教科)、82563607(县教体局监察室),87416465(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校长室)。

  5.在初中阶段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附件:

  2-3-1.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2022年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报名申请表

  附件2-3-1

  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2022年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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