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区公租房(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申请指南
①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具有本区居住证,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
(三)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②准入标准
(一)收入标准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的,租金标准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2.3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2.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12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6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600元,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的80%执行(4.8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3.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90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75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50元,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执行(6.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车辆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只允许有一辆且单价低于15万元(以发票为准) 。
(三)住房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四)工商注册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低于15万元且只允许有一个工商注册。
③申请材料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居住地社区提供);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甘亭街办区域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
3.申请人家庭的资产承诺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
5.未婚、离异及丧偶的需填写婚姻承诺书;
6.主体信用承诺书;
7.申请书;
8.婚姻证明。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丧偶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9.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④备注
1.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2.个人纳税记录证明在鄠邑区市民之家窗口办理。
3.个人参保缴费明细在鄠邑区养老经办中心办理,
企业人员联系电话:84816181;
事业人员联系电话:84810139。
4.租赁型保障住房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29-81460680。
温馨提示:
截至2022年,鄠邑区共有租赁型保障住房8处813套。分别为:东城花园公租房,位于宏桥路1号;铁路东公租房,位于铁路东东街西三巷;南北旱楼公租房,位于甘亭街道政法路北侧;北街北巷公租房,位于甘亭街道北街村;张家祠堂公租房,位于甘亭街道北街路西;杜家巷公租房,位于甘亭街道箭门西路北侧;金色家园公租房,位于兆丰东路西段;蓝领公寓公租房,位于沣京工业园内。
注意:我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全程均不收费、无中介、不代办。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保障性住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具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一经发现,群众可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