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覆盖的城乡居民。
2.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且未在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中小幼学生。
3.取得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港澳台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已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居民、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按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新生儿参保缴费
自出生之日起180天内,由监护人及时到所在村组(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出生日期和参保登记日期跨年的,可同时缴纳两个年度的费用后,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