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十问十答
一、问:什么是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
答: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是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合作,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时转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而产生的利息差,由市公积金中心补贴的贷款。
二、问: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有什么优势?
答:1.享受公积金贷款同等利率。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给予贴息;
2.目前,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尚有规模约18亿元,放款速度快,不排队、不轮候。
三、问:申请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1.申请人需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条件;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3.贷款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
四、问: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怎么办理?
答: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的计算方式完全相同。职工向已经开办个人补息贷款业务的银行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五、问: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金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怎么办?
答:如果个人补息贷款金额不够,职工可申请个人补息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
六、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吗?
答:可以。借款人可采取按月委托扣款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偿还个人补息贷款。
七、问:利息差如何补贴?
答:借款人按时正常偿还贷款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次月将利息差补贴划转至借款人还款账户。
八、问:个人补息贷款发放后,如工作变动不再缴纳或不在贵阳缴纳公积金,会影响补息吗?
答:不影响。个人补息贷款期间内,只要借款人正常还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按规定补贴利息差,不受工作变动、公积金缴交状况等变化的影响。
九、问:哪些情形公积金中心会终止补息?
答:如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终止补息:
1.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个人补息贷款的;
2.有关部门确认贷款所购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解除房屋买卖关系的;
3.个人补息贷款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或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归还的。
十、问:哪些银行可以办理个人补息贷款?
答:目前,暂时可办理个人补息贷款的银行为建行贵州省分行和工行贵阳分行。具体办理网点可向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851-86860702)、工商银行(咨询电话:0851-8562506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