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在泗洪县买房不可以使用宿迁市人才购房券,购房券申请兑现时需提供房产证(仅限市区)。
注意事项:
1、“购房券”作为兑现购房补贴的凭证,主要面向在市区(包括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宿迁市三县(泗洪县,沐阳县,泗阳县)地区。
2、被确定为资助对象的人才凭身份证到所在地人社部门签订资助协议并领取“购房券”。“购房券”有效期为三年,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本人使用,夫妻双方可累加使用。
3、人才购房后,凭“购房券”、社保证明(自主创业人才需同时提供企业社保和纳税证明)、房产证(须在市区购房)、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于每年7-9月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兑现。按资助金额4:3:3的比例,分三年兑现到位,有效期内未申请兑现的视为自动放弃(兑现额度不超过房产成交金额,创业人才兑现额度不超过企业纳税总额)。
4、“购房券”首次申请兑现时,需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盖“人才购房优惠”印章,5年内所购房屋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