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街道办、社区对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调查初审并公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牵头对申请人住房、收入、户籍状况认定审核并公示;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哪些行为会导致住房合同解除:
公租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记不良信用记录: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廉租住房、公租房的;
2.承租房屋转租、出借的;
3.改变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承租房屋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注意: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对象,由住房保障部门向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不再享受任何政府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