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嘉兴市区货车通行证办理指南
一、申请时间
嘉兴市区2024年度通行证于2024年1月2日起接受办理。2023年度货车通行证到期停止使用(其中年度通行证延用至2024年1月15日)。
二、受理对象
需进入嘉兴市区限行区域(附件1)的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其中部分车辆存在特殊规定:
1、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不受市区货车限行限制,允许全时段通行(含快速路);
2、轻型及以下新能源货车不受市区货车限行限制,允许全时段通行(不含快速路);
3、轻型及以下厢式货车、轻型及以下封闭式货车允许在非高峰时段通行(不含快速路);
4、冷藏车(不含挂车)允许在非高峰时段通行(不含快速路)
三、申领途径
(一)网上申领
即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嘉兴交警”微信公众号途径申领。网上可申领临时通行证和年度通行证。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开放网上申请渠道,确需通行的,到窗口办理。
1.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自卸货车、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的;
2.中型及以上货车需要申领年度通行证的;
3.需在高峰时间(7:00-9:00、16:30-19:00)通行的;
4.需在城市快速路通行的;
5.中型及以上货车需禾兴南路、禾兴北路、中山东路、中山西路、南湖大道(中环南路-三环南路)、中环南路、中环东路、城东路隧道段、勤俭路、环城路以内区域道路、广益路(亚太路-三环东路)、由拳路(亚太路-三环东路)、亚欧路(由拳路-南溪东路)、秀园路(中山西路-秀园大桥)、木桥港路(秀洲大道-秀湖路)、成秀路(秀洲大道-秀湖路)通行的;
6.轻型及以下货车需在禾兴南路、勤俭路、中山东路、中山西路、中环南路、龙舟路通行的。以上情形将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并同步在网上办理渠道内显示。
(二)窗口申领
即通过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对外窗口申领,网上无法申领的通行证通过窗口申领。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兴市本级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货车限行的道路,主要包括三环区域内和南湖区七星街道〔沪杭铁路—亚太路(含)—平湖塘—中环东路合围区域内〕、科技城区域(平湖塘—沪杭高铁—202省道—三环东路合围区域内)和秀洲区高照街道、高新区等区域。
五、种类时效
通行证分为临时通行证、年度通行证两类。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具体有效期以审核为准),允许车辆除高峰时段外(7:00—9:00、16:30—19:00,下同)按指定区域或路线通行,同时必须遵守其他交通管理的规定;年度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有效期以审核为准),允许车辆在嘉兴市域道路货车限行区域内除高峰时段外通行按指定区域或路线通行,同时必须遵守其他交通管理的规定。
六、申领条件
(一)网上申领条件
浙F货车应在定期检验合格、交强险有效期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非浙F普通货运机动车应在定期检验合格、交强险有效期内,浙江省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
(二)交警窗口申领条件
1.需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人填报《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提供机动车和申请人有效信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确须进入机动车限制、禁止区域的必要性说明(一般有运输合同、送货单、单位证明、上级主管部门证明等)。
2.浙F货车应在定期检验合格、交强险有效期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非浙F货车应在定期检验合格、交强险有效期内,无浙江省范围内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
3.危化品(非剧毒)运输类车辆的申领除了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应提交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证;驾驶人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押运员身份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及通讯工具,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装置。
七、反馈方式
(1)网上申领的反馈:
临时通行证、年度通行证经审核通过后通过“嘉兴交警”微信公众号发放电子通行证,不再发放纸质通行证。
(2)交警窗口申领的反馈:
申报当事人可通过“嘉兴交警”微信公众号查询电子通行证或到窗口领取纸质通行证(可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