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7月1日发布的《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落户条件及流程如下——
✍落户条件:
1.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本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计认可。
*注: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当月,应在南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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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流程:
1.准备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提交申请: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
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3.领取准迁证。(请注意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办理)
4.回原籍所在地迁出。
5.在南京拟落户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