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可在线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或者线上(“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选点,具体方式如下:
(一)医院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原则上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选点。在就医结算前,定点医疗机构应提醒并指导参保人员完成普通门诊就医选点。医疗机构必须在参保人员本人自愿并知情的前提下,由参保人员填写提交《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就医选点登记表》(可在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后,为其办理选点登记手续,选点登记后即时生效。
(二)经办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异地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可同步按规定确认选点信息。选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与住院备案的地市保持一致,异地门诊选点有效期遵循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三)线上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也可以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选点登记。打开“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中选择门诊选点登记,找到需选点的医疗机构名称提交,选点登记后即时生效。
选定后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变动等情形需变更选点的,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选点变更申请表》(可在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生效,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