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二、申请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次性每人5000元
▶▶拓展信息:
文中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有关扶持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学生”的界定,可参照本条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