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1、补贴条件
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见习基地(单位)安排见习活动。
2、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12月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月)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支付,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3-12个月。
3、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单位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注册和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申报(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务服务-业务直通车-更多),对填写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2.审核。人社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发放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4、提交资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名册》;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4.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5.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6.单位银行账户;
7.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